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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若對尊貴或贊助會員有任何疑問,歡迎向我們查詢。我們的即時通或MSN: admin@eyny.com 我是覺得雙方都有錯,我猜起爭執的原因九成是口語相激造成的,畢竟雙方都有酒意,但不管如何,若對方說詞是事實,那先打人的一方就是不對,只是被打的一方我持懷疑的態度,是否有無口語相激?這只是我個人認為,畢竟我很討厭單方面的說詞,相信檢警們也會站在公正的角度去看待,但我很訝異每次藝人跟朋友出去喝酒,若出事,大部分的藝人都會被他們的朋友揚言告知媒體記者,我自己是認為有必要這麼的大費周章的將事情複雜化嗎?凡事以和為貴,若真的被打,提告也就是了,這篇新聞我怎麼看都覺得就只是件私人務事,賠償醫藥費,彼此談開和解也就是了,沒必要鬧到眾所皆知這步田地吧,這樣不但以後朋友做不成,可能碰面都還會互相瞪對方一眼,甚至出口成髒,何必呢。我建議余祥銓就此戒酒吧,別再要讓你老爸擔心了,我自己是不怎麼討厭你們全家,甚至蠻愛看你們上綜藝節目的,但道德行為上,我是希望余祥銓還是多改改會比較好,建議戒酒。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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